关于减免基本电费的政策
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政策依据:2025年人社部文件及《民政部养老服务发展白皮书》明确,此类群体可享受专项用能补贴。优惠内容:每月10-30元电费减免(具体标准由地方制定)。例如 ,山东济南83岁的王阿姨因符合条件,冬季每月可领取30元补贴,全年节省暖气及生活费用约360元 。
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无法正常开工、复工的隐形企业 ,政策允许调整电费计费方式,包括灵活变更周期和减容期限。电力用户可以即日申请减容 、暂停、减容恢复和暂停恢复。这样的申请不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条件的限制,并且可以减免容量电费 。
对港口岸电运营商用电免收基本电费 ,有利于鼓励港口建设和完善岸电设施,提高岸电的使用率,减少船舶靠港期间的污染物排放 ,改善港口及周边地区的空气质量,推动绿色港口建设。政策期限:该免收基本电费的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底,在此期间 ,符合条件的上述用电主体可以享受这一优惠政策。
特定困难群体: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等可享受每月10-15元电费减免或按比例补贴,特困人员可能免费用电(如每月减免10度费用) 。部分地区对低保户额外赠送10度电,家庭人口超过7人时,补贴力度较阶梯电价提升17%。

疫情电费减免会计分录
〖壹〗 、情况一:电费发票按实际缴纳金额开具当企业取得的电费发票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一致(即发票未体现减免部分)时 ,会计分录直接按实际支付金额处理。
〖贰〗、第一种情况:电费发票按实际缴纳金额开具若企业取得的电费发票金额与实际缴纳金额一致(即发票未体现减免部分),会计处理时直接按实际支付金额入账 。
〖叁〗、企业取得按实际缴纳金额开具的发票时当电费优惠已直接体现在实际缴纳金额中,且企业取得与实际支付金额一致的发票时 ,会计分录需反映费用支出及增值税进项抵扣情况。
继续“95折 ”!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延至年底
〖壹〗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将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实施范围内的电力用户电费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贰〗、按照国家“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延长至今年年底”决策 ,该政策执行至2020年年底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疑问,请致电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5598询问。如您是广东电网公司的用电客户,且询问的是阶段性电费优惠政策。
〖叁〗、政策实施阶段与效果:阶段性降价(2月1日-6月30日):国家发改委于2月出台临时政策 ,广西电网公司同步实施,对目标用户降低电费5%,缓解企业经营压力 。全年延续政策(至12月31日):根据政府工作报告要求 ,降价政策延长至年底。
〖肆〗 、中小微企业免征社保费政策延长至12月底政策内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明确,前期出台的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免征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该政策旨在缓解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的冲击,降低用工成本 。
〖伍〗、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 、用气成本。保险保障 对感染新冠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客户 ,优先理赔。对疫情防控相关物流企业的车辆,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缴纳保费的车辆,适当延期收取车险保费 。放宽政策 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 ,最长延期至6月30日,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疫情期间电费优惠的会计处理
〖壹〗、疫情期间电费优惠的会计分录需根据发票类型及优惠性质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第一种情况:电费发票按实际缴纳金额开具若企业取得的电费发票金额与实际缴纳金额一致(即发票未体现减免部分) ,会计处理时直接按实际支付金额入账。
〖贰〗 、疫情期间电费优惠的会计处理需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电费优惠取得票据时的会计处理企业享受电费优惠并取得合规票据时,需按实际支付金额确认费用及税费 。
〖叁〗、疫情期间电费优惠费用的会计分录需根据发票类型及费用归属部门分情况处理 ,具体如下:企业取得按实际缴纳金额开具的发票时当电费优惠已直接体现在实际缴纳金额中,且企业取得与实际支付金额一致的发票时,会计分录需反映费用支出及增值税进项抵扣情况。
〖肆〗、疫情期间企业电费减免的会计分录需根据发票类型及减免金额处理方式区分两种情况:情况一:电费发票按实际缴纳金额开具当企业取得的电费发票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一致(即发票未体现减免部分)时 ,会计分录直接按实际支付金额处理。
〖伍〗 、疫情期间电费优惠的会计处理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企业享受电费优惠并取得对应票据时此时,企业需根据电费所属部门将优惠金额计入相关费用科目,同时确认增值税进项税额 。
〖陆〗、借:管理费用——水电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疫情期间企业的电费优惠费用可以通过“管理费用”及“应交税费 ”等科目处理。若电费属于企业生产部门或销售部门的,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制造费用”科目或“销售费用”科目进行处理。